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武侠修真 > 不剑仙 > 第七十四章  撩

第七十四章  撩(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这七花马果然神骏!”

蔡确一边赶着马车前行,一边不住地扭头看向拴在车辕上、跟着马车走的那匹七花马,不由得啧啧称赞。

以前是为一点小事,想要对远比自己有钱的郭氏兄弟稍加敲打,再加上家里的确地方小,养不了马,这才把这匹珍贵的七花马牵来赵老相公家中,请他代为饲养,但现在该敲打的敲打完了,家里也换了大宅子,有了专门的马厩了,当然就还是趁机牵回去自己养来的更好。

别个不说,蔡确身为原八十万禁军教头,虽然擅长的枪棒、长剑,都是步军的路数,却自认擅长相马、养马,家里的马厩现在就是他在管。

以他的自矜脾气,原本是连为私人打工都觉拉不下脸来的,收个徒弟一年都要一百两银子,但现在,他在陆家算是兼了保镖、护院、更夫、枪棒教头、马夫于一身,却丝毫不觉其辱,甘之若饴地辛劳。

赵府门前的热闹被甩在了身后。

上午接下午,前来赵府送礼、送拜帖的车马,络绎不绝。

虽然他们都是堵在正门,但陆洵等人牵了七花马从侧门出来,把七花马的缰绳往马车车辕上绑的时候,还是被那帮人给发现了。

顿时就是好多人过来搭话。

虽然都被裴易给拦下了,但还是经历了好一番闹哄,这才得以离开。

马车摇摇晃晃。

就连前宰相家门口的这青石板路,修的也不甚平整。

陆洵有些神思杳然。

眼看马车要拐弯,他下意识地撩起帘子,又往身后那赵府连绵的屋舍看了一眼——他又不是原主那傻愣愣的性子,前世的感情经历虽然不花,却也有过几段,那个女孩对自己有意思这个事情,还是很清楚地就能感知到的。

更何况还是这年代的女孩子……

一个深宅大院里云英未嫁的小娘子,故意拦住你,把下人支开了,跟你说话,对你一再表示关切,你讲个烂笑话人家都会笑——几乎不存在丝毫误判的可能。

长得好看果然可怕。

以后自己大概不会有主动去追女孩的可能了?

但关键在于怎么选择。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既然女孩子有意,这件事就是极容易成的。

而陆洵也觉得,如果能娶了这小娘子,进一步加深同一位前宰相的亲密关系,实在是怎么算怎么都觉得合适。

虽然性子应该是刁蛮任性了些,但是……问题不大。

至少是宰相门庭出来的,知书达理没问题。

然而转念一想,他又觉得自己是不是太功利了?

连感情问题都能这么拿来算计么?

可是又转念再一想:她喜欢自己长得帅,喜欢自己能作诗,其实不也是一种算计与度量么?跟自己喜欢她这个自小被养在赵府的身份,以及的确是相当漂亮的相貌,又有多大区别呢?

走到天边我都敢承认,我就是喜欢黑丝大姐姐和温婉小阿姨,最好是董事长那种!

所以,所谓感情,所谓算计……谁能摘得一清二楚?

左右现在自己倒是不讨厌这个小娘子了,倒是真的。

尤其是刚才那一幕——啧啧,两人相对施礼之后,可能是气氛有些过于的郑重了,她反倒是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了,于是两人相对无言了片刻,她便转身跑开,走到不远处,却又回头,留下一个极好看的羞笑。

侧颜也很杀!

李清照真是大神啊!

别的不说,这个场景真是被她几句词说到了尽处。

脑子里这么想着,回到家中,他也顾不得蔡确等人忙活把七花马牵去马厩的事情了,径直就回了自己书房,展纸研墨,提笔就写下一首词来。

其实单就个人口味而言,他爱诗超过爱词,因为觉得诗的形制更规整,读起来更朗朗上口,整体好像也更有气韵,所以穿越以来,他所写的几乎全部都是诗,这一篇,倒是第一首词作了。

词名《点绛唇》。

词曰: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略有些不符合刚才二人隔门问答的场景,但是没敢瞎改,就自己那水平,陆洵觉得大概率一改就瞎——但神韵是完全符合的。

就最后三句话,已经够了。

她会懂的。

啧,刚才路上还觉得不会有主动追女孩子的可能了,这不就写情诗泡妞了?

想了想,又在词牌《点绛唇》之下,加了标题,《垂花门》。

这就更露骨了。

再没个不懂的道理。

自己再看一遍,没有问题,在末尾署了名,随后放下笔。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仙笼剑仙大人不会败凡人之从卧底开始我成了女频修仙小说中的炮灰以力证道:从莽牛大力拳开始福德天官从野狐开始求道从征服西游开始儒圣顺着网线打人的日常刚成仙神,子孙求我登基
返回顶部